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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物流集团成立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0-25    浏览次数:

物流集团全体教职工: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专项行动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1〕38号)文件要求,现结合我院实际,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成立物流集团实验室安全工作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根据“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构建由集团、实验室安全管理部门、实验室使用部门组成的三级联动的实训(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体系,逐级落实责任制。

一、领导机构

组 长:张新华 杨文科

副组长:周 萱 司小爱 杨兆贵

组 员:郑建吉 赵 燕 张文军 奚小龙

苏 革 桑欣欣 刘 阳 刘 娜

令 霞 李斌成 顾文莲 冯 春

党春涛 崔纭恺 崔百冰 白 鑫

孙佳丽 蔡 健 钱家琪 李 倩

何国强

二、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职责

物流集团党支部书记张新华、物流集团院长杨文科为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组长,是集团实验室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周萱、司小爱、杨兆贵为副组长。

支部书记张新华对集团实训(验)室安全工作有人员思想教育责任;院长杨文科对集团实训(验)室安全工作有后勤保障工作责任;副院长司小爱对集团实训(验)室安全工作有资产管理工作责任;副院长周萱、杨兆贵对集团实训(验)室安全工作有学生管理和人员、财产安全保卫责任;

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负责物流集团实训(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督导实训(验)室安全制度的执行和措施的落实,组织实训(验)室安全事故的认定、危害评估和处置方案的制订,协调实训(验)室的安全工作,负责制订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实训操作过程,仪器使用操作规程及定期进行评估,提供实验室安全相关技术和政策咨询以及人员培训等工作。

特此通知。

物流集团

2022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