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工作人员必须认真负责,保持高度警惕性,坚守工作岗位。
第二条非本室工作人员(指导教师、实训学生)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第三条每学期至少一次检查防火设施及门窗。实训室钥匙不得随意交他人使用。
第四条每月检查一次电源、开关、保险等部位,以免发热引起火灾。
第五条实训室内严禁吸烟、使用明火,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和其它杂物。
第六条每日下班或外出时要关掉电源,将门窗关好锁牢。
第七条定期对微机进行病毒检测,发现病毒及时清除。
第八条定期检查供电、防雷、消防、防盗、防潮等基础设施,确保功能完善,安全防范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