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物流中心实训区域安全守则
第一条货架、搬运工具
操作人员严禁在货架下方停留,以防坠落物砸伤;禁止进入危险区域;搬运工具上除驾驶位置外严禁站人。
叉车实习操作时,严禁在无指导老师监管的情况下使用;空载时叉爪必须放到最低位置;车辆行进方向注意人员安全。
货品存放每层重量不得超过货架设计的最大承载限额;防止超高、超宽给货架带来危险;做到高层放轻货,底层放重货。
第二条立体仓库
立体仓库严禁攀爬,任何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仓库区域;严禁在堆垛机工作期间进入护栏区域内;存取操作均要通过堆垛机,不允许手动挪动托盘,严禁用手接触感应器,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感应器感应区域。
按标准存放货物,严禁更改托盘规格,不允许使用非标准托盘;货物距离仓库顶部要保持一定距离,货物堆码不得超过托盘四周边沿;合理使用仓库空间。
第三条堆垛机
未经允许任何人员不得进入运行轨道,严禁攀爬;不得随意打开控制机柜;在指导老师监督下进行操作,操作时要站稳,熟悉掌握操作要领;严禁用手接触感应器,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感应器感应区域。
堆垛机长期不运行时,应手动回位到入库口位置,叉爪归零、放置最低;堆垛机运行中除驾驶平台外设备区域内(含立体仓库)严禁站人;设备运行中出现故障时,应及时按下紧急停止按键;定期检查机具是否有故障隐患,以防止使用中发生危险。
第四条出、入货台
不得在货台下滞留;严禁攀爬,不得按压设备;按标准存放货物,严禁使用非标准托盘和更改托盘标准;未经允许不得打开路盒。
设备允许中严禁接触输送链及皮带;不要接触电机及传送装置;严禁用手接触感应器,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感应器感应区域;上下货物时应轻拿轻放。
设备运行中出现故障应及时按下紧急停止按键;注意定期进行出、入货台清洁工作。
第五条输送链
输送矽统运行时应在老师监控下进行;运行中禁止攀爬、接触输送链及皮带;未经允许不得打开线路盒;不得接触电机及传动装置;严禁用手接触感应器,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感应器感应区域。
上下货物时应轻拿轻放;按标准存放货物,严禁更改周转箱规格,不允许使用非标准设备,注意货物高度不能超高;设备运行中出现故障应及时按下紧急停止按键;注意定期加油润滑链条的连接处;检查连接点是否存在松动情况。
第六条升降机
运行时应在老师监控下进行;严禁攀爬,不得按压设备;身体任何部位不得进入升降机内部;运行中严禁接触输送连及皮带;不得接触电机及传动装置;严禁用手接触感应器,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感应器感应区域。
按标准存放货物,严禁装载超过笼宽度和高度的物品和材料;设备运行中出现故障应及时按下紧急停止按键;严禁超载运行,不得出现违规操作;严禁在恶劣条件下操作使用。
定期检查轴销工作状态和轴销锁紧状况,防止轴销脱落造成事故。维修保养升降机时,一定要撑起安全撑杆。正在工作时不要装卸货物,以免冲击升降机、损坏机械设备。
第七条无线、有线手持(电子设备)
手持电子设备器具应有专人保管,注意扫描头(激光)不要对视眼睛;注意防水、防潮、放静电;不得按压、挤压、敲击设备;使用时系好腕带,小心从高处坠落摔坏;注意电池安全和充电时间;长期不用时应取出电池;注意保护手持设备的屏幕。
有线手持电子设备应注意检查电线末端的接触是否完好;保持手持设备的机体清洁。
第八条电子标签
任何人不得随意打开盖板,严禁用手接触导电带;注意防水、防潮和电源正负极,不能反接;注意不使用时及时关机,增加使用寿命;注意不要靠近带辐射的物品。
对于纸质电子标签,注意不要涂抹、揉搓;卡式电子标签不能弯折、靠近热源和辐射源。
第九条包装机械
利用加热原理工作的热收缩膜机,打包机包装货物时,操作人员应注意强电和防止烫伤;使用打包机时防止被打包带夹伤;非专业人员禁止擅自拆开机器。
检查电源电压安装是否符合规定;使用完毕要及时切断电源;使用环境温度过大、粉尘过多时,注意做好保养和清洁工作。
第二章叉车实训场地安全管理规定
叉车实训场地是为学生和接受培训人员练习叉车操作技能所提供的场所。为了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者本人和他人的安全,凡进入叉车实训场地的训练学员必须遵守以下管理制度。
第九条进入叉车实训场地进行训练时指导教师必须将东西两侧的栅栏门关闭,闲杂人等一律不得任意进入。
第十条在叉车实训场地进行训练的人员,必须服从指导教师的管理,若不听从管理,指导教师有权将其劝离场地,停止其训练。
第十一条在操作叉车过程中,训练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叉车安全作业标准,严禁违章操作,杜绝事故发生。
第十二条在有人操作叉车时,观摩人员应在指定线外观看,等待练习人员在指定区域内休息,不得在叉车实训场地内行走。
第十三条操作人员操作叉车时应正确佩戴安全帽、系好安全带等安全设施,在启动叉车之前应检查操纵控制和报警装置(包括刹车、转向灯等),如发现损坏或者有缺陷时应及时报告教师或工作人员进行修理,严禁叉车带病运行。
第十四条叉车管理人员应对叉车进行定期维护,认真做好日常维护保养,保持整车清洁,检查和加注润滑油、冷却液;检查电瓶、燃油、润滑油、液压油的渗漏和排除;检查传动、转向、工作机构是否正常等。根据叉车的各部分的技术状态,及时更换或修复磨损零部件。
第十五条叉车实训场地内需有专人进行清扫以保持场地内清洁整齐。
第三章实训场地安全管理规定
第十六条要强化实训室内的日常防火管理,对各种设备内部的电源及实训室内部的电器设备、设施要经常进行检查;
第十七条未经管理人员和教师允许,任何人不得私自移动、调整设备、实训用品和信息系统;
第十八条实训室内应保持整洁、整齐,由专人定期进行卫生清扫,并确保室内防潮、防鼠、防盗、防火和使用安全;
第十九条实训室内严禁吸烟、饮酒、打闹、大声喧哗;
第二十条严禁将非实训用品、设备带进实训室内。未经管理人员允许,任何人不得将实训仪器设备,用品带出室外;
第二十一条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不得私自进入实训室及机房;
第二十二条凡以上规定而造成实训室设备、用品的丢失、损坏及安全事故,由直接责任人照价赔偿,并违按照校方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四章物流软件实训机房安全管理规定
第二十三条要强化计算机及计算机机房的日常防火管理。对计算机内部的电源及机房内部的电器设备、设施要经常进行检查。
第二十四条计算机机房内严禁存放腐蚀性和易燃易爆物品。在机房内维修设备时尽量避免使用汽油、酒精、丙酮、甲苯等易燃易熔剂,如确需使用时,应控制用量,随用随取。
第二十五条在机房中维修设备时,应严格执行安全用电规定,并及时清除维修使用的易燃洗剂、纸张等。
第二十六条机房内工作人员应按规定着装,严禁使用由聚氯乙烯材料制作的拖鞋。
第二十七条保持机房通道畅通,出入口应设置事故应急照明装置。机房内的信号线、电源电缆、地线及灯具等应严格按规范要求进行铺设、安装,尤其要注意防潮防鼠咬。
第二十八条计算机较集中的机房,要装设烟感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小型计算机房必须配备足够的灭火器,灭火器应放置在显眼地方。
第二十九条计算机房内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
第三十条负责计算机房管理的工作人员,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基本的防火常识和灭火技能,并负责教育使用计算机等设备的相关人员。